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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计算方法

2019-12-02

李岳苍,江西万载,进击的巨人 下载

工资的计算方法

  人在职场,不管你在哪个岗位,难免会请假、休假甚至加班,什么时候能拿工资?哪些情况可以多拿工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阅读。

工资的计算方法

  7种情况不工作也能拿工资

  1.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特别提醒:“累计工作年限”是指既包括在现职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包括此前在其他单位的工作经历。

  2.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职工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丧假

  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丧假。职工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特别提醒:该规定只针对于在国有企业任职的职工,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休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4.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工资。

  特别提醒: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才可享受探亲假,私企、外企等性质的企业没有被包含其中。

  5.女职工产检、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7年贵州省产假最新规定

  产假158天

  今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共可享受158天产假;男方享受护理假(即通常所说的“陪产假”)15天,比过去多了8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享受158天产假。

  婚假共计13天

  过去,贵州省婚假最长13天,但只有晚婚才能享受。今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也就是说,所有新人均享受13天婚假。

  特别提醒: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工伤医疗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特别提醒: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可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7.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5种情况可以多拿工资

  1.年假未休

  用人单位不能强行不批准职工休年假。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工作超时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3.休息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节假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特别提醒:有的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属于调休,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

  5.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点时间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终结时间是用工时间起1年,最长计算时限为11个月。

  3种情况你的工资要“打折”

  1.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2017年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2.工龄不满8年,病假工资“打折”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特别提醒:按照比例折算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600元(不包括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3.事假

  事假是职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事假为无薪假,用工单位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职工在事假期间单位要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职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工资/21.75天;职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工资/21.75天/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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